第四部分

作者:安意如

    杜牧则不同,即使是沉迷风月的时候,他的心底也是清醒矛盾的。少年时代的际遇使他颇具大家风流浪子的潇洒;儒家思想的熏陶,让他始终抱着济世安民之志,然而仕途的不顺,却让他在现实中不断承受煎熬,在放与不放中踟躇着。所以他会叹:“十年一觉扬州梦,蠃得青楼薄幸名。”你看,“赢得”两字间的隐隐不屑,“薄幸名”后藏住的自嘲后悔之心,不是不难感觉到么?
    不过他毕竟是讨人喜欢的男人,当他沉溺其间的时候,也有深情如许。大和九年,他要离开扬州赴长安任监察御史的某个临别之夜,面对着相爱的女子,他写了《赠别二首》——
    娉娉袅袅十三馀,豆蔻梢头二月初。
    春风十里扬州路,卷上珠帘总不如。
    ——其一
    多情却似总无情,唯觉樽前笑不成。
    蜡烛有心还惜别,替人垂泪到天明。
    ——其二
    她是十三岁的小女孩,娉娉袅袅豆蔻芳华的少女。不要以为杜牧有“恋童癖”,中国人的传统婚姻是早婚早恋。因此她,十三岁也可以承欢君前了。何况是个歌女,风尘里摔打惯的。只是,她究竟是个小女子,与情郎分手时,心底的哀伤总比他深。明知他归来的杳杳无期,却不能有过分的要求;是情人不假,但只是歌女。她一准是哭了,所以惹他伤感地说:蜡烛有心还惜别,替人垂泪到天明。
    于是,一句千古名句就在她的泪眼愁肠下锻炼出来。
    蜡烛有芯他有情。
    想象着,离别筵上,小小的她拟歌先敛、欲笑还颦的模样。盈盈泪眼就这样痛触人心。这个人,不知后来在他的心上停驻了几时。他赞她美,诗句写的煽情无比,真实的心底恐怕未曾想过要娶她。
    因为他,是清白家声的子弟,要娶的也是良家女。传说他后来在湖州喜欢过一个十余岁的女子,赞她是国色天香。可惜那时她太小,不能嫁娶,他只好与母家约好十年来娶。不料蹉跎了十三年,待他再去时那女子已嫁作人妇,并生有两子,他于是又很悲切遗憾,作《怅别诗》。诗说:“自恨寻芳到已迟,往年曾见未开时。如今风摆花狼藉,绿叶成荫子满枝。”
    有人说,男人一夜,女人一生,我不喜欢这样的话,太粘牙,仿佛女子都是拎不起来的糖稀一样,必得要靠住男人这根棍子才站得住。但对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来说,她情窦初开时遇上的男子,必然是心田里一道深重沟渠。
    水仙已乘鲤鱼去,一夜芙蕖红泪多。总会有些人,有些爱,是生命的阻滞,一生也无法翻越。只是不知,杜牧后来,还记不记得这个扬州的小歌女。一个,他曾经很喜欢的人。
    我不确定!因为杜郎心中的红颜天下,与柳七是截然的。即使“二十四桥明月夜,玉人何处教吹箫。”写的华美斑斓,恍若神话,他本身也不值得迷恋,因他不曾,也不肯为青楼女子放下身段去,写诗赠妓,也如文人咏梅赞菊。别人旁物如水似镜,最爱的还是镜中的自己。
    青山隐隐水迢迢的扬州,秋尽江南草木凋的时节。我若遇上杜牧,肯定会邀他喝上一杯,因为他是我心仪的诗人;可是若我是个沦落风尘的女子,我宁愿遇上穷困潦倒的柳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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